2.00 - - 合计 2.00 - -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072,214.70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060,984.1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00,000.00 元。 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将代派的现金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 司直接划入各股东资金账户中。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公司治理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任职起止日期 数 期末普 姓名 职务 性 出生年月 期初持普 量 期末持普 通股持 别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通股股数 变 通股股数 股比 动 例% 王永平 董事长、 男 1974 年 9 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4,822,200 0 4,822,200 26.79% 总经理 月 20 日 月 19 日 杨琳 董事 女 1974年10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8,033,100 0 8,033,100 44.63% 月 20 日 月 19 日 杨显荣 董事 男 1951 年 9 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975,300 0 975,300 5.43% 月 20 日 月 19 日 刘华 董事 男 1976 年 7 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1,199,400 0 1,199,400 6.66% 月 20 日 月 19 日 王东 董事 男 1976 年 7 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 - - - 月 20 日 月 19 日 王永尧 监事 男 1981 年 3 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 - - - 月 20 日 月 19 日 申霆海 监事 男 1974 年 3 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 - - - 月 20 日 月 19 日 赵辉 监事 女 1984 年 7 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 - - - 月 20 日 月 19 日 陈静 董 事 会 女 1971年10月 2023 年 11 2026 年 11 - - - - 秘书、财 月 20 日 月 19 日 务总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王永平和杨琳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8 0 3 5 生产人员 6 1 5 销售人员 3 3 技术人员 9 1 10 售后人员 11 3 14 财务人员 3 3 工程人员 3 1 4 员工总计 43 5 4 44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硕士 本科 10 9 专科 24 21 专科以下 9 14 员工总计 43 4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薪酬政策:公司员工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与员工 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报告期内公司薪酬政策未发 生变更。 2、人员培训: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工作,制定系例的培训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员工培 训工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以实现公司与员工 的双赢共进。 3、报告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 2 人,因公司业务需要招聘 2 人,其它的人员增减为公司内部调岗。4、公司无需承担离退休职工费用。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 2014 年 12 月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制定较为健全,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议事规则并对三会的成员资格、召开程序、议事规则、题案、表决程序都作了相关规定,同时针对原有的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做了修订。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程序、表决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较为规范。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研发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 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供应渠道和销售服务部门,能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2、资产独立:公司主要财产包括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专利、商标等均为公司合法拥有并取得了相应 得权力凭证,公司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3、人员独立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得选择或任免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存在从关联 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4、财务独立性: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 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财务独立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5、机构独立: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股东或其 他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完全拥有机构设置主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