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34 证券简称:吉泰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正常运营,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兰州鸿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瑄科技”)、浙江南郊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郊化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产担保、票据池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申请授信及担保的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一年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兰州鸿瑄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31 日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关山路 225 号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关山路 225 号 注册资本:18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品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农药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尤真红 控股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易苗、易克炎、尹新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273,838,488.2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72,275,783.06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01,562,705.1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62.91%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62.91% 2023 年营业收入:39,678,058.76 元 2023 年利润总额:-27,479,997.65 元 2023 年净利润:-27,482,270.65 元 审计情况:经审计 3、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南郊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1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活化剂的制造。日化产品的研发、销售;缓释型二氧化氯抗菌保鲜棒(盒)的研发;草酸酯 CPPO、苯甲酸正丁酯的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300 吨/年三环唑杀菌剂、200 吨/年三环唑可湿性粉剂的制造;进出口贸易业务(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尹新 控股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易苗、易克炎、尹新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73,568,415.37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88,418,341.5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4,849,926.22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120.19%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120.19% 2023 年营业收入:12,175,490.46 元 2023 年利润总额:-13,291,726.83 元 2023 年净利润:-13,291,726.83 元 审计情况: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一)预计担保原因 上述担保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经营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所需,以保障日常性经营与促进持续稳定发展。 (二)预计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000 3.41%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1,000 1.67%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