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51 证券简称:东忠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不设置其他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251 东忠科技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 2 位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 8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审议《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七)审议《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八)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预计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上披露的公司《预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株式会社东忠、杭州东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伟可。 (十)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一)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七)、(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 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 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 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 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 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8 时至 10 时 (三) 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 590 号 1 号楼 101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丁伟可 联系电话:0571-28997700 传真:0571-28997676 邮政编码:310052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 590 号 1 号楼 101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