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 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 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5)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6)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针对应收款项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A.应收款项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本公
组合1(账龄组合) 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
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应收票据(银行
组合) 承兑汇票)和其他应收款
组合3(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4(政府款项组合) 政府、政府性质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
账龄段分析均基于其入账日期来进行。
b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3(关联方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4(政府款项组合) 预计存续期
c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 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 龄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
失率(%) 失率(%) 损失率(%)
6 个月以内 0.00 0.00 0.00
7 至 12 月 5.00 5.00 5.00
1 至 2 年 10.00 10.00 10.00
2 至 3 年 30.00 30.00 30.00
3 至 4 年 50.00 50.00 50.00
4 至 5 年 80.00 80.00 80.00
账 龄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
失率(%) 失率(%) 损失率(%)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注:应收票据为除银行承兑汇票以外的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 2(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组合 3(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组合 4(政府款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B.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根据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在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十一)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