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程新材: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年04月2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9392        证券简称:鹏程新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0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6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4-009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5              制造业

C--27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9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C34                制造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1,034.29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0,146.65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

                                                                          公告编号:2024-009

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
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晓义,200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 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鑫生,201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 5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刘旭燕,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 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4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公告编号:2024-009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2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2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暂商定,将参照上期费用和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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