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 男 1957 年 2020 年 2023 年 26,538,8 0 26,538,838 40.2104% 平 总经理 11 月 10 月 16 10 月 15 38 日 日 詹保 财 务 负 男 1957 年 2023 年 2023 年 26,538, 0 26,538,838 40.2104% 平 责人 11 月 4 月 18 10 月 15 838 日 日 张卉 副 总 经 女 1974 年 2020 年 2023 年 理 3 月 10 月 16 2 月 28 日 日 张勤 副 总 经 女 1959 年 2020 年 2023 年 4,300,1 0 4,300,128 6.5153% 理 7 月 10 月 16 10 月 15 28 日 日 马治 董 事 会 男 1977 年 2020 年 2023 年 秘书 8 月 10 月 16 10 月 15 日 日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党慧女士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逮捕,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12月 4 日进行披露,公告号为 2023-017。党慧女士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参加董事会,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免去其董事职务,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号为 2024-004,董事免职公告号为 2024-003。 2、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2023 年 015 号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以上人员中,詹保平先生、党慧女士签有《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为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股比例 70.4104%,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其他人员均无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张卉 副总经理 离任 无 个人原因 詹保平 董事长、总经理 新任 董事长、总经理、财 原财务负责人离任 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生产人员 69 25 9 85 管理人员 16 0 1 15 销售人员 19 7 1 25 财务人员 3 1 0 4 行政人员 7 1 1 7 技术人员 33 7 8 32 员工总计 147 41 20 16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4 4 本科 51 67 专科 63 47 专科以下 29 50 员工总计 147 168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依据岗位、能力和绩效进行薪酬分配,分配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经济型和实用性原则。职能工资制是公司的主要薪酬模式,它是基于员工能力和岗位相关的薪酬分配制度,员工能力认定确认其技能工资,员工的岗位和绩效考核确定其当月的岗位工资。 2.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提升公司员工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确保每个岗位的员工符合公司任职能力的要求;建设研发管理团队,为人员提供适宜的培训,与公司发展要求相适应;坚持培训满意度调查,帮助提升公司内部讲师水平等为目标。培训课程分为:体系流程、公共基础、入职培训、专业技术知识、业务管理和其他培训。以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3.离退休人员情况:公司无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于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按照相关政策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研发、经营场所。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及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地划分了每个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了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公司能够独立开展采购和销售工作,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从事与公司具有同业竞争的业务,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任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具有独立和规范的劳动、人事、薪资等管理制度。公司依法独立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并依法缴纳社保,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完全独立管理。 3、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各项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权属明确。公司对其拥有的无形资产、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均具有合法有效的权利证书或权属证明文件,且均由公司实际占有、支配、使用,不存在以任何形式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形成了完善和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配套部门,各部门已构成一个有 机整体,有效规范运作。公司拥有完全的机构设置自主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公司各部门独立履行职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不存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有专职的财务人员,独立进行财务决算和财务决策,具有独立、健全、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价,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