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确定薪酬,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薪资和奖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六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培训计划:公司通过入职、岗位技能、公司文化等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能力,从而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为公司发展提高有力保障。 (3)报告期内没有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变动情况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股 持股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 数 数 张超冰 无变动 硬件开发经理 135,900 0 135,900 刘明波 新增 软件开发经理 0 0 0 代文豪 新增 产品经理 0 0 0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张超冰、刘明波、代文豪为核心员工,其中刘明波、代文豪为新认定的核心员工。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控制,亦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2、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合法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独立:公司合法拥有与目前业务有关的土地、房屋、设备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独立拥有该等资产,不存在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高级管理层,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的办公场所独立于股东单位,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 关于会计核算体系,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 关于财务管理体系,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不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 关于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重点关注风险控制,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D10077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华毅鸿 崔霞霖 1 年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9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7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D10077 号 成都飞鱼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飞鱼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鱼星)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鱼星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飞鱼星,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飞鱼星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飞鱼星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飞鱼星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飞鱼星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飞鱼星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