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936 证券简称:新乡滤器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召集人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0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936 新乡滤器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安琪先生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召开董事会及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的思路和工作任务。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长松先生汇报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监事会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等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对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进行了计划。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勤勉尽责。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总 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详细分析。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订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975,688.69元、资本公积 6,088,643.66 元。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以及现金流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七)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产收益最大化,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购买和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其他组织股东由其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的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登记,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08:00-0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闫道坤 联系电话:0373-2515871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航天制造产业园 B1 座 传真:0373-2515871 邮箱:xxlq@lefilter.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