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至今,就职于河南贵登能源有限公司,任职技术 部技术总工。
陈健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9 月,就职于东莞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生产部资深主管;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就职于惠州亿
纬锂能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就职于南昌欣旺达科技有
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天津润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灵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居住权,中级会计师。2013 年 9 月-2017 年 6
月,就职于山东怡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会计;2018 年 3 月-2020 年 8 月,就
职于山东富润平能源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会计;2020 年 9 月-2023 年 6 月 10 日就职于山
东润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会计。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 3 0 4
财务人员 2 0 0 2
技术人员 2 4 0 6
行政人员 0 1 0 1
销售人员 1 3 0 4
员工总计 6 11 0 17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2
本科 6 15
专科 0 0
专科以下 0 0
员工总计 6 17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根据公司发布的《员工薪酬管理规定》,薪酬结构根据不同职能系列的岗位实行不同 的结构比例,主要包括:工资、补贴、福利、扣减项目。销售人员有销售绩效及销售奖金。 另外就薪酬核算、薪酬等级、薪酬保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助力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公司建立了完善、科学的员工教育培训体系。以公司战略规划为依据,结合各部门培 训需求实际,按年度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实施“新员工入职培训”机 制,所有新招募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在入职报到一周内完成企业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等基础培训,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了解环境,尽快适应并融入公司;公司实施“员工上 岗培训”机制,所有新上岗人员均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上岗培训,内容涵盖工作内容、岗 位要求、岗位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以保障新上岗员工快速上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目前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 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 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截至报告期末,上诉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 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 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相互独立。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 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建立了与业务体系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职能机构,能 够独立开展业务,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 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人员独立性
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 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情 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独立 的人事聘用、考核、任免制度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公司在有关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薪 报酬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3.资产独立性
公司未以资产、信用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也未将公司的借款或授 信额度转借给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 资金和其他资源被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性
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已聘任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独立履行其职 能,独立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性。
5.财务独立性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 控制制度。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立了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明细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 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 法独立纳税。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是不存在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的情形,公司出 纳人员未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096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1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 刘曙光 唐国林
签字年限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 7
元)
审计报告:
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0965 号
天津润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润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雅科技”)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润雅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润雅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 2021 年发生
净亏损3,913,465.75 元,2022 年发生净亏损 725,523.29 元,2023年净利润 1,425,259.83
元,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 17,115,266.31 元,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 4,346,261.51 元,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 1,416,550.55 元,收入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7,499,223.36 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这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