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常青: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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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总计                    54                0                3              51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3                          3

              硕士                                        13                          13


              本科                                        23                          22

              专科                                        12                          10

            专科以下                                      3                          3

            员工总计                                      54                          51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2、培训计划

  商务礼仪、安全操作规范、组织架构、电力系统介绍-输电、电力系统介绍-变电、输电线路常见
  故障简介、产品及相关软件、设备安装及操作规范、光纤传感器基础知识、标书制作、公司产品常
  见问题答疑等相关培训

  3、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无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经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监事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独立从事各项经营业务,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销售和服务体系,完整的项目投标、研发、交付体系;拥有独立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技术开发团队,业务发展不依赖和受制于控股股东和其他任何关联企业。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自主招聘人员,并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此公司人员独立。

  3、资产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设备、设施、场所,及与经营相关的各类资质证书。公司独立拥有全部有形资产和各类知识产权,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共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存在与其他公司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和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了银行帐户,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其他企业任意占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其他公司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内部监督等重大内部制度均未发现重大缺陷,亦不存在因重大缺陷对财务报告构成潜在或现实影响。现行的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报告期内未发生整改。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了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4、关于内部监督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803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
                                      中心北区 1-1-2205-1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詹有义                    刘巧玲

                                      5 年                      5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4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2 万元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803 号

    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常青)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普常青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普常青,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康普常青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构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 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康普常青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康普常青、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康普常青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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