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2,176.13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 年 12 月 31 余额 2,002,176.13 2,002,176.13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3.12.31 2022.12.31 保证金 2,000,000.00 2,000,000.00 职工借款 1,176.13 1,176.13 押金 85,440.51 68,337.51 合计 2,087,616.64 2,069,513.64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是否 款项性 占其他应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为关 质 金 额 账 龄 收款总额 期末余额 联方 的比例(%) 北京大千万象影视有限 否 保证金 2,000,000.00 4 至 5 年 95.80 2,000,000.00 公司 北京仲维网络工程技术 否 押金 50,000.00 5 年以上 2.40 有限公司 北京建威物业管理有限 否 押金 17,337.51 4 至 5 年 0.83 公司 北京方寸晟业企业观管 否 押金 7,918.00 1 年以内 0.38 理服务有限公司 德胜凯旋大厦 否 押金 2,333.34 1 年以内 0.11 合计 2,077,588.85 99.52 2,000,000.00 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2023.12.31 2022.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3,600,000.00 13,600,000.00 13,600,000.00 13,6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 计 13,600,000.00 13,600,000.00 13,600,000.00 13,600,000.00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霍尔果斯海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富华舜能(天津)润滑科技有限公 3,600,000.00 3,600,000.00 司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8,020,000.00 8,020,000.00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 计 13,600,000.00 8,020,000.00 5,580,000.00 说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子公司霍 尔果斯海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进行注销,子公司已将可回收的货币资 金 1,980,000.00 元支付给母公司,其余 8,020,000.00 无法收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补充资料 1.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07 -0.13 -0.1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37.07 -0.13 -0.13 股东的净利润 北京天元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74,267.75 4,797,711.67 4,975,547.08 5,016,715.40 (合并)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535.62 46,469.80 (合并) 未分配利润(合 -38,696,162.39 -38,695,758.37 -33,758,305.21 -33,762,408.02 并) 少数股东权益 192,083.34 191,587.62 336,308.51 335,109.84 (合并) 所得税费用(合 201,279.33 196,069.55 并) 净利润(合并) -5,082,082.35 -5,076,872.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56,234.50 4,464,070.29 4,827,782.66 4,844,267.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6,157.05 17,505.52 未分配利润 -31,624,220.97 -31,622,542.23 -28,267,537.60 -28,268,558.11 所得税费用 371,548.16 368,848.91 净利润 -3,356,683.37 -3,353,984.12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 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