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威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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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500,000.00        -12,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2,500,000.00        -12,5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9,929,655.78                          2,500,000.00          6,459,443.75          23,889,099.53

法定代表人:汤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明怡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上海亮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3 月 13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有限
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39282G。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249 号),同意本公司股
票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亮威科技;证券代码:
839472。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 500 万元,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3 幢 B615、B618、B620、B622 室。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汤雄,实际控制人为汤雄、王鹏。

  经营范围:在照明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服务,照明电器及零件、照明电器原材料、机电产品、五金工具、包装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 2023 年度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政策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 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 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 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 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 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当期计提坏
                                        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金额占当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影响当
                                        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当期变动幅度超过 30%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项金额占债权投资总额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重要的预计负债                          单项类型预计负债占预计负债总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重要的投资活动                          单项投资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单项投资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来源于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本公司报表净利润
                                        10%以上

重要的或有事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报表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六)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营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营业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 是指具由单独可辨认得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 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已经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
负债,则参照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 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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