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生堂: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2014 年 7 月担任武汉九生堂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 年 7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行政总监等职
务。2018 年 1 月获全国股转公司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 年 6 月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20 年 12 月获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健,男,1966 年 10 月 17 日生人,大专学历,1987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就业于襄阳三九酿酒厂
从事财务工作,2009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武汉九生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木子店生产基地厂长、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职工代表监事
换届选举。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新一届监事会主席。

  新任董监高换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生产人员                          29                0                4              25

销售人员                          33                0                5              28

技术人员                          17                0                2              15

财务人员                          5                0                1                4

行政人员                          10                0                2                8

    员工总计                    94                0              14              80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3                          3

            本科                                        35                          30

            专科                                        23                          17

            专科以下                                      33                          30

          员工总计                                      94                          80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员工薪酬制度,将员工薪酬明确分为固定薪酬、绩效薪酬、附加薪酬、福利薪酬等四大部分,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

  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员工培训制度,在公司内组织和提供包括入职培训、产品培训等各种培训,并将员工培训纳入各岗位绩效考核目标,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公司目前不存在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运营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办公场所、设备、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产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的事项。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一、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二、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实施了网络投票情形,已按规定开通了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
该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 人,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390006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1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朱宏          李洁

字年限                      3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8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5

                  审  计  报  告

                                                [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390006 号
武汉九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九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生堂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九生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九生堂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针对九生堂股份公司收入发生及完整性认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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