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同创: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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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9484        证券简称:联合同创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3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84          联合同创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茶光路南侧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应用产业园 105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全面反映公司 2023 年经营成果,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客观、详细的评价和分析,为广大投资者及股东提供依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指引—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4-006、2024-007。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3 年度公司的各项工作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3 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等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经营和管理结果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3-179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六)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3,530,550.87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6,319,512.4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
损已达到并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31,5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审议《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了解,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九)审议《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1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机;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机;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史艳丽 联系电话:0755-26889800
(二)会议费用:会议期限 0.5 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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