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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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不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及绩效奖励方面的相关制度,执行与劳动力市场接轨、与企业绩效挂钩并向表现突出的骨干和研发人员倾斜的薪酬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实施 24 个培训项目,总计参训 120 人次。报告期末,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共计 14 人。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则、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三会一层运行,健全内控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规定程序进行决策并及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董、监、高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无重大缺陷,其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已有的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奖励基金试行办法》。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治理制度修订及新增重要的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履职监督过程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皆保持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自主经营能力的事项发生。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会计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按要求进行独立核算,并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

  财务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体系建设,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有序。

  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市场风险、安全与环保风险以及经营决策等潜在风险加强管控、及时应对,注重强化风险意识,认真落实相关措施,有效保障公司正常运行。
董事会经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未出现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098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柳志伟        缪晓丽

字年限                      2 年            5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4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5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098 号
苏州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光科技)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光科技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光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三光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三光科技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光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光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光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光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三光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柳志伟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缪晓丽

 中国 上海                            2024 年 4 月 19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77,434,437.54            70,815,129.3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二)            920,100.00

应收账款                        五、(三)          11,041,536.65            4,832,784.52

应收款项融资                      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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