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7967 证券简称:锐亿科技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向关联方浙江超虎智 7,000,000 2,552,538.8 预计 2024 年业务量增 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锁 长 购 买 原 材 具,预计发生关联交易 料、燃料和 金额为 500 万元; 动力、接受 2、向关联方浙江超人科 劳务 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小 家电 ,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 额为 200 万元。 出售产品、 销售门给关联方浙江超 5,000,000 1,302,760 预计 2024 年业务量增 商品、提供 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长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与关联方锐亿集团有限 5,490,242 4,040,883 其他 公司发生厂房租赁、代 扣代缴水费、电费、天 然气费。 公告编号:2024-011 合计 - 17,490,242 7,896,181.8 - (二) 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翁斌 浙江超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区九州西路 387 号(超人集团有 限公司内办公楼三楼) 浙江超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应国京 区北湖路 116 号 锐亿集团有限公司 武义县白洋街道牡丹路 1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应国京 2、关联关系 浙江超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胡小龙持有浙江超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 浙江超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国京持有浙江超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股权。 锐亿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国京、胡小莉合计持有锐亿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米其龙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3、预计的公司章程中约定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向关联方锐亿集团有限公司承租厂房,2023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租赁费3940242 元,2024 年预计发生金额为 3190242 元。 (2)为关联方锐亿集团有限公司代扣代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2023 年与关联方实 际发生金额为 100641 元,2024 年预计发生金额为 2300000 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由于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4-011 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将与有关联方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确保其公允性,保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详见“一、预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合理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六、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