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9768 证券简称:瑞科汉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守东 孙立荣 王希庆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