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米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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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2249      证券简称:金米特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段咏、何勇军、段东梅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段咏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中国
新兴天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天津
方正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项目经理;2001 年 5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深圳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05 年 11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天津睿和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5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任天津尤尼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1 月至今任天津天财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勇军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民盟滨海高新区副主委,滨海新区政协委员。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江西新余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2002 年 2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天津
新东方学校部长;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
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大学并取得博士学位;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就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天津海
泰优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天津锐意津融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天津北洋海棠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南开区天大科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津南区天大科技园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今任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总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任天津大学天开科技园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段东梅,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
学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天津何悦律师
事务所 实习律师;2001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 年 4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天津德臻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
(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段咏、何
勇军、段东梅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段咏          3          3      0      0 否                    2

何勇军        5          5      0      0 否                    4

段东梅        5          5      0      0 否                    4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收到独立董事段咏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生效。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何勇军、段东梅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
查验,共发表了 5 次独立意见,段咏发表了 3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1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与会独立董事
月 11 日  第五次会议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段咏、何勇军、
                          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 段东梅发表了
                          见                            同意的独立意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见

                          (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与会独立董事
月 18 日  第六次会议    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段咏、何勇军、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 段东梅发表了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 同意的独立意
                          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见

                          三、《关于 2023 年度以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与会独立董事
月 24 日  第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段咏、何勇军、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段东梅发表了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见

                          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与会独立董事
月 25 日  第八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何勇军、段东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梅发表了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

                          资产抵押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与会独立董事
月 17 日  第九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何勇军、段东
                                                        梅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我们任职期间,不存在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利用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发挥独立作用。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 年度,我们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如下:


  (一)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持续关注并不断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3 年公司信息披露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独立董事在任职过程中严格监督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从内控制度体系上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2024 年我们继续以尽职尽责的态度、忠实勤勉与独立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发展事项作出合理的意见,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良好发展,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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