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三.二.(二) 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 □是 √否 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一)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1、 诉讼、仲裁事项 2、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12,173,927.82 10.43%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作为第三人 - - 合计 12,173,927.82 10.43%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临时公告索 性质 案由 是否结案 涉案 是否形成预 案件进展或执 引 金额 计负债 行情况 2023-012 原告/申请人 合同纠纷 是 12,159,567 否 根据一审判 决结果执行 完毕,现已结 案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经原、被告双方友好协商,本案执行款项按照 14,000,000 元计算,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收到被告方执行款共计 11,000,000 元,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收到被告方执行款共计 3,000,000 元,累计收到被告方执行款 14,000,000 元,案件执行完毕。 4、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5、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1,000,000 8,610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其他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贷款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同时,预计合同双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及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亦可侧面提升公司的形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并未影响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 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束日期 来源 实际控制人 2016 年5月20日 - 挂牌 限售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详细情况 1 实际控制人 2016 年5月20日 - 挂牌 针对部分房产无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法取得有效房产 详细情况 2 证风险的补偿承 诺 实际控制人 2016 年5月20日 -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详细情况 3 其他股东 2016 年5月20日 -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详细情况 3 董监高 2016 年5月20日 - 挂牌 关于规范关联交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易的承诺 详细情况 4 董监高 2016 年5月20日 - 挂牌 资金占用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 正在履行中 详细情况 5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文清承诺:“本人名下所持的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锁安防”)股份,将于金锁安防挂牌后,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限制的要求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要求进行锁定,即本人将持有的金锁安防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同时,本人在金锁安防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金锁安防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金锁安防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金锁安防股份。” 2、针对部分房产无法取得有效房产证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文清承诺:“如果河北金锁承租上述房产的租赁事项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上述物业租赁关系无效、出现纠纷, 或者因相关租赁房产并非依法建设而被拆除,导致河北金锁需要另行租赁其他房产而进行搬迁,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罚、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本人均无条件地对河北金锁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及时足额地补偿,并承担搬迁所需的相关费用。” 3、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文清及股东无锡同鑫、西藏万隆、西藏宝博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拥有权益的控股及参股公司均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拥有权益的控股及参股公司均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的成为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控股股东,或持有与公 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5%以上的权益,不会直接或间接 的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以 外的他人从事或参与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承诺人发现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承诺人将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