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米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分享到:
 证券代码:872249        证券简称:金米特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49          金米特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会议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大道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3 年度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法人治理情况等,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需要分次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前期贷款续贷、展期),以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申请授信总额控制在等值 3 亿元人民币以内,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品种和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了保证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开展,在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担保(包含子公司与母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互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及结构化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及结构化存款产品,且该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为应对潜在的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控措施。

  详情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23 年《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03013 号)。

  详情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九)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详情见公司在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2024-01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四、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2)委托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人股东单位的认定代表人签署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大道 11 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荣华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大道 11 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22-84780378;

                    传真:022-84780358。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分享到: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