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有限公司 1,680,000.00 2,730,000.00 吴日升 23,584.00 预收款项 宁波永信钢管有限 公司 24,336.28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资产抵押、质押承诺事项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原值为人民币40,388,972.48 元、净值为人民币 34,689,665.66 元,具体抵押情况说明如下: 2019 年 8 月 23 日,子公司豹王机械有限公司以权证号为浙(2019)宁海县不 动产权第 0007920 号的不动产为抵押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宁海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9 年宁海(抵)字第 0147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为公司自 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期间内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 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4,197.00 万元的抵押担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 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原值为人民币40,388,972.48 元、净值为人民币 34,689,665.66 元,具体抵押情况说明如下: 2022 年 5 月 6 日,子公司豹王机械有限公司以权证号为浙(2019)宁海县不 动产权第 0007920 号的不动产为抵押品,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 支行签订编号为 NB18(高抵)20220014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本公司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7 年 5 月 6 日期间内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 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6,674.00 万元的抵押担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2,970.00 万元,开立国内 信用证余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3)2022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以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 宁德永成双海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5,000.00 万股股权为质押品,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编号为 NB18(高质)20220014《最高额质押合 同》,为本公司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7 年 5 月 6 日期间内的各类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2,970.00 万元,开立国内 信用证人民币 1,000.00 万元。 (4)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于 2016 年 5 月 3 日签订编号 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 2016 第 03152 号《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编 号为(33100000)浙商票池字 2016 第 03152 号《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2022 年 5 月 30 日签订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2)第 09084 号《资 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以入池票据或资产作为质押品,由银行向本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入池质 押票据余额为人民币 3,635,312.02 元,票据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11,131,183.20 元,在上述担保项下开立了余额合计人民币23,665,974.31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人民币 10,000,000.00 元的定期存单 作为质押,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立了余额合计人民币 19,940,000.00 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6)2023 年 04 月 18 日,子公司宁波永成蓝鲸模具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编号为(2023)信甬宁银综字第 23ZH08 号《综合授信 合同》和(2023)信甬宁银资字第 23UT08 号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以 票据和保证金作为质押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向宁波永成蓝鲸模 具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专项额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宁波永成蓝鲸模具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质押票 据余额为人民币 3,858,800.00 元,质押票据已到期托收的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628,000.00 元,开立了余额合计人民币 4,486,800.00 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二)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 不分派预案》,2023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007,860.25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98,212.30 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售后回租情况 1、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AA21090602ACX- 1 的《买卖合同》以及编号为 AA21090602ACX 的《融资租赁合同》,将账面原值为 6,073,848.08 元的固定资产抵押出售给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售价为 4,000,000.00 元,实际收到 3,449,561.00 元,差额冲抵保证金 500,000.00 元,咨询代理费 50,439.00 元。后续租金不等额于每月支付,共计 4,507,800.00 元,租赁期为 36 个月;在该事 项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值 6,073,848.08 元,累计折旧 为 2,461,892.57 元,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期末余额 658,500.00 元,长期应 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末余额 23,665.46 元,其中 2024 年应付租金为 634,834.54 元,已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示。 2、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编号为 IFELC22DE3V51D-P-01 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及合同编号为 IFELC22DE3V51D-L- 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将账面原值为 10,507,093.43 元的固定资产抵押出售给远 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售价 8,800,000.00 元,实际收到 8,665,600.00 元,融资手 续费 134,400 元。后续租金不等额于每月支付,共计 9,374,399.99。,租赁期为 24 个 月;在该事项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值 10,507,093.43 元,累计折旧 5,845,940.94 元,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期末余额 2,414,399.99 元,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末余额 79,253.40 元,其中 2024 年应付租金为 2,335,146.59 元,已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示。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1 年以内 109,703,635.30 144,321,385.10 1 至 2 年 680,146.59 1,649,684.01 2 至 3 年 968,030.49 113,144.25 3 至 4 年 112,180.49 5,498,682.99 4 至 5 年 5,498,682.99 391,840.58 5 年以上 411,615.18 26,832.23 小计 117,374,291.04 152,001,569.16 减:坏账准备 11,814,253.59 13,200,404.64 合计 105,560,037.45 138,801,164.52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