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年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百分 增减% 增减% 比 软件销售 1,688,318.65 373,521.44 77.88% 6.74% 38.46% -5.07% 咨询服务 -100% -100% -100% 硬件销售 -100% -100% -100% 按地区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公司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 34.30%,主要系公司针对客户日常客情维护和增加线下到店服务次数所 致。 2、公司咨询服务和硬件销售减少 100%,主要系客户需求减少,再者该项产品不是公司的主营产品所 致。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 是否存在关联关 比% 系 1 深圳市心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460,177.02 27.26% 否 2 河南阿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83,185.84 16.77% 否 3 常州市钟楼区塘桥老哥餐饮店勤业分 265,486.75 15.72% 否 店 4 上海沃夫冈老西门文化娱乐服务有限 175,486.73 10.39% 否 公司 5 河南小秦川餐饮有限公司 116,106.20 6.88% 否 合计 1,300,442.54 77.02% -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 是否存在关联关 比% 系 无 否 合计 - (三)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787.88 211,331.48 157.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14.00 -6,001.81 -16.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000.00 -77,612.19 -673.07% 现金流量分析: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 157.79%,主要系公司重视应收账款催收(2022 年 的部分应收账款回款)和 2023 年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所致。 2、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了 673.07%,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以前年度股东姚晓 燕借款所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武汉刻度 控股子公 餐饮软件 2,000,000.00 639,119.92 639,114.92 0 - 餐饮投资 司 销售及餐 91,680.41 有限公司 饮咨询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高风险委托理财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合并范围内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目前信息技术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并且国家大力倡导新 一代信息技术,在政策方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将成为推动软件行业发展的有利因 产业风险 素,但是相关政策中的相关细则,包括具体优惠措施如何实施具 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各产业政策支持软件行 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一批软件企业,这会导致部分中小型软 件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对中小型软件企业来讲,存在一定 的产业政策风险。 餐饮行业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其管理模式、业务流程也在不断 推陈出新,造成了对管理系统需求的差异化,使得软件研发复杂 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风险 度加大。同时, 如果公司技术研发方向偏离了所实际采用的技 术类型,对新业务系统和新技术方面的选择出现偏差,或者开发 产品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从而导致公司技术研究成果无法 应用于市场,由此对公司业务发展将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不认可风险 餐饮行业信息化在国内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不利于下游客户有 效区分供应企业产品品质,影响此行业发展进程。 国外的大型管理软件公司一定程度上具备竞争优势,且一直对 国外竞争风险 中国市场发展非常关注,若有大型的国外竞争对手出现,因其技 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会对公司造成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基于软件技术的可复制性较强这一特点,如果未来由于不正当 竞争等因素 ,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 被侵权,同行企业可能会利用相似技术开发类产品与公司进行 竞争,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 力。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虽然主要客户与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存在持续的业务关系,但若未来主要客户停止或减少对公 司软件产品咨询服务的采购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较 为明显不利影响。 自行开发软件的增值税税率为 13%,根据“国发[2000]18 号”文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国发 [2011]4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 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以实际 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自行开发软件实际税负为 3%。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对于即征即退的税款,根据“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