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5,265,600.94 非经常性损益 B 442,742.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C=A-B 4,822,858.49 期初股份总数 D 10,000,000.00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E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F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G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H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I 报告期缩股数 J 报告期月份数 K 12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L=D+E+F×G/K-H× 10,000,000.00 I/K-J 基本每股收益 M=A/L 0.53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N=C/L 0.48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 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2,317.81 56,765.08 419,08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05.40 91,898.71 92,604.11 未分配利润 11,609,236.18 -35,133.63 11,574,102.55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234,453.38 4,052.18 238,505.56 ② 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7,307.37 56,765.08 404,072.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898.71 91,898.71 未分配利润 4,443,381.80 -35,133.63 4,408,248.17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112,537.74 4,052.18 116,589.92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 “三、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 2023 年度执行上述规定,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 整。本公司自 2023 年度执行上述规定,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162,000.00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255,149.43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5,003.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75.0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66,128.07 减:所得税影响数 23,385.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42,742.45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