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5 财务人员 4 0 0 4 技术和研发 36 0 3 33 质检人员 2 0 0 2 销售人员 19 0 0 19 服务人员 143 83 65 161 员工总计 222 84 68 23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2 2 本科 82 95 专科 111 119 专科以下 27 22 员工总计 222 238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 人员变动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 238 人,较期初新增 16 人,主要原因是生产需要,入 职了 1 名工作人员,公司服务项目合同到期以及常规的人员流动,也同比增加了 18 名服务人员。 2、 员工培训:公司共组织线上培训 12 余次,涉及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服务技术知识等,参加培训人 数达 202 余次,培训人员覆盖率达 100.00%。 3、 员工薪酬政策:2020 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外部市场情况,全面启动制定了公司《绩效薪酬管 理方案》,公司员工薪酬主要有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奖金等组成,按月支付。公司实行 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文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公司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变动情况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 持股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 股数 数 赵法特 无变动 营销部经理 84,375 0 84,375 王莉 无变动 行政部经理 37,500 0 37,500 李厚友 无变动 运维主管 37,500 0 37,500 鲁文 无变动 大区销售经理 56,250 0 56,250 葛福进 无变动 研发部经理 93,750 0 93,750 陈小平 无变动 生产主管 56,250 0 56,250 刘锟 无变动 运维副经理 74,200 4,200 70,000 王勇 无变动 秦山办事处经理 75,000 0 75,000 于永 无变动 运维副经理 37,500 0 37,500 张自伟 无变动 大区销售经理 38,750 14,600 53,350 盛雪成 无变动 技术工程师 0 0 0 万攀 无变动 项目经理 37,500 0 37,500 尹俊国 无变动 项目经理 28,125 0 28,125 戴思思 无变动 行政人事部 37,500 0 37,500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无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建立起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分权与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程序、表决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较为规范;公司重要决策的制定能够遵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定,通过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均能按照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行,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是从事分析仪器仪表系统供应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专业型公司,主要服务于电力(火电、核电、燃机电站)、石油化工、环保等行业,为用户提供在线分析仪表系统集成及后续运维、技术服务等全系列解决方案。公司业务独立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已承诺不开展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和研发体系,具有独立的业务流程,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二)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均为公司合法拥有,公司取得了相关资产、权利的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公司的资产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产权界定清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在本公司专职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体系,由公司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四)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业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独立的做出财务决策。公司成立以来,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申报纳税,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五)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制度,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各机构和各职能部门按《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情形。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已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现代化企业规范管理、规范治理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