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43 专科以下 152 148 员工总计 211 20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在 2017 年初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实行人员优化、精简管理部门、理顺职能关系、明确责任分工,提升企业管控能力和运营效率等管理优化,实现了机构更精减、人员更精干、管理更高效的预期目的。同时,为达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公司通过网络、院校合作等方式,及时为公司补充新鲜血液,招聘更多优秀人才,并重视优先培养内部人才,为在职员工制定了周密的培训与考核体系,包括:入职培训与考核、岗前培训及考核、在职培训及考核、辅助委外培训构成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利用一切有利资源,加大全员培训力度,紧贴工作和岗位需求。结合工作分析认真做好培训的设计和实施, 将实现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和满足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结合起来,重点加强转变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传递企业文化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公司针对员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法律、法规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薪金、津贴及奖金等,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使员工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险相关福利。报告期内,公司暂无需承担离退休职工的费用。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变动情况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股 持股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 数 数 王桂芹 无变动 技术总监 480,000 - 480,000 胡佩红 无变动 技术经理 160,000 - 160,000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新的《章程》等,确保公司的规范运行。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基本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经董事会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本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业务部门和渠道。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 公司具备与经营业务体系相配套的资产。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场所。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本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有效。 5、机构独立 公司机构设置完整。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公司组织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 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差错。截至本报告披露时,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设计无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 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知联中佳审字【2024】0496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嘉兴市东升东路 211 号东升大楼 1 幢 701-703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4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窦晓丹 徐苑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5 审计报告正文: 江苏世昌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世昌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昌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世昌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世昌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