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430268 证券简称:恒信启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6,273.58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1,308.25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236.42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 家 公告编号:2024-012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J 金融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88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937.6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保的职业保险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公告编号:2024-012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华,注册会计师,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擎,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 业务,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 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成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2 3.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 1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3 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15.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5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 充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