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电气: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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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技术的输
  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
  性折扣等。


              (2)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重要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

  内 容                              期末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应收款项融资                          1,257,921.31                成本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周迭辉、邓少辉夫妇                                        89.79%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珠海博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

  3、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终止日  担保是否已            备注
                                    日                  经履行完毕

周迭辉、邓少辉  33,000,000.00  2018-11-21  借款到期后 2 年          否            保证
周迭辉            9,500,000.00  2021-06-16        2024-06-16          否            保证
周迭辉          22,000,000.00  2023-06-06        2026-12-06          否  保证、房产抵押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本期关键管理人员 9 人,上期关键管理人员 9 人,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451,617.41            2,207,770.83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付股利        珠海博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823,872.89                0.00
应付股利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10,225,189.53                0.00

合计                                                12,049,062.42                0.00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2018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签订合同
  编号为“2018 年五洲高抵字第 088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建筑物为本公司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203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订的本外币借款
  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3,300 万元的抵押担保。

  2021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合同编号
  为“华银(2021)珠额抵字(新香洲)第 81 号”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土地使
  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为本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期间签订的
  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等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950 万元的抵押担保。
  期末用于抵押的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五、1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0.14 元/股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12,330.64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3,076,811.68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5,290.99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9,447.83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824,985.4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423,747.8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401,237.66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50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96            0.30

股股东的净利润

                                              珠海博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75,921.38      3,013,165.47      3,507,901.79    3,524,13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9,433.80      627,826.89      454,742.60      477,834.56

盈余公积          9,110,074.23      9,109,959.33      7,073,162.65    7,072,476.30

未分配利润      22,592,901.62    22,591,867.52      4,260,697.40    4,254,520.25

所得税费用        1,204,624.67      1,198,910.17

净利润          20,369,115.80    20,374,830.30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390.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226.00

 盈余公积                              -883.54

 未分配利润                            -7,951.85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 年度)

 所得税费用                            7,686.39

 净利润                                -7,686.39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和 2022 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75,921.38      37,244.09        3,013,165.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9,433.80        38,393.09        627,826.89

 盈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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