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7148 证券简称:博威电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博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出的,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4-012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148 博威电气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陈亚珍、罗承波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业一路 12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监事会根据监事会 2023 年日常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和《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公司 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内容: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以及 2024 年的经营计划,公 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2 (六)审议《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08,993,53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259,094.20 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七)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相关业务资质,具有担任股份公司审计机构的经验,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鉴于上述理由,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珠海博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1 年。 (八)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公告编号:2024-012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珠海博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姚艳梅 联系电话:13825613465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珠海博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珠海博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