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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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依据同“应收账款”

  本公司按应收账款的初始入账时间作为计算账龄的初始起点。

  本公司按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当某项应收票据信用风险特征不同于划分的既有组合特征时,本公司将其单独作为一个风险组合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是本公司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按单项计提  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如债务单位坏账准备    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
            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
            其财产或者遗产情况不明等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单位的款项。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本公司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初始入账时间作为计算账龄的初始起点

  本公司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当某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不同于划分的既有组合特征时,本公司将其单独作为一个风险组合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单项计提坏账  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如债务
准备            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
                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
                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情况不明等

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单位的款项。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本公司按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初始入账时间作为计算账龄的初始起点

  本公司按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当某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不同于划分的既有组合特征时,本公司将其单独作为一个风险组合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2  账龄组合

  本公司按其他应收款的初始入账时间作为计算账龄的初始起点。

  本公司按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当某项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不同于划分的既有组合特征时,本公司将其单独作为一个风险组合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
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
营地区;(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

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4、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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