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965 证券简称:江顺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购买原材料 3,000,000 239,530.10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出售产品 15,000,000 7,983,941.64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合计 - 18,000,000 8,223,471.74 - (二) 基本情况 1、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门市金瓯路 359 号(经营场所:江门市江海区南山路 282 号;江门市 江海区高新西路 12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法定代表人:范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363.56 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其器件、粉末冶金零件、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微型电机及其驱动系统、电机产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电器销售;动产及不动产租赁;物业管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持有公司 10%的股份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安徽中磁高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月华 实际控制人:余登九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气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粤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9%股东。 3、佛山市顺德区江粉霸菱磁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太平村菱溪工业区 7 号之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浩雄 实际控制人:佛山市顺德区霸菱磁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及制品,五金制品,模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国权、董事范耀纪是佛山市顺德区江粉霸菱磁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霸菱磁电有限公司的股东。 4、佛山市顺德区霸菱磁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华安路 6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耀纪 实际控制人:陈国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电磁线,电子设备,五金制品,铁丝制品,自行车用灯具,发电机,电灭蚊器,微电机及配件,磁悬浮地球仪,金属门牌,充磁机,压机,沉浆罐,磨床,球磨机;机电维修服务(不含特种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国权、董事范耀纪是佛山市顺德区霸菱磁电有限公司的股东。 5、佛山市顺德区迪泰隆磁电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智安北路 9 号二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惠霞 实际控制人:范耀纪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范耀纪是佛山市顺德区迪泰隆磁电实业有限公司的股 东。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范耀纪系佛山市顺德区迪泰隆磁电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长陈国权与范耀纪系亲属关系,董事长陈国权、董事范耀纪是佛山市顺德区霸菱磁电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长陈国权、董事范耀纪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上同期同类产品的销售和采购价格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并且不涉及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和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实现彼此资源互补、降低交易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