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 月 月 14 日 13 日 0 张祎 职工监事 女 1990 年 9 2021 年 9 2024 年 9 月 0 0 0 0.0000% 月 月 14 日 13 日 董海 监事 男 1975 年 1 2021 年 9 2023年12月 960,00 0 960,000 4.0000% 宁 月 月 14 日 19 日 0 1985 年 4 2023 年 2024 年 9 月 何理 监事 男 月 12 月 19 13 日 0 0 0 0.0000%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董事赵煜、钱江分别持有科锐特及恩卓咨询 70.59%、 29.41%股份,董事赵煜为实际控制人;监事会主席熊坤海持有大众机器 2%股份。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董海宁 监事 离任 无 个人原因辞职 因董海宁提出辞职, 何理 无 新任 监事 导致监事会人数少于 法定人数,增补空缺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何理:男,1985 年 04 月出生,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6 年 9 月-2010 年 5 月川煤集团渡市选煤发电厂担任技术人员。2010 年 5 月-2013 年 3 月重庆市华川油建装备制造(集 团)有限公司担任设计人员。2013 年 3 月-2020 年 10 月在重庆科锐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主管。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重庆大众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20 3 0 23 生产人员 42 7 0 49 销售人员 10 0 0 10 技术人员 14 2 0 16 财务人员 3 0 0 3 员工总计 89 12 0 101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0 本科 15 18 专科 17 22 专科以下 57 61 员工总计 89 101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薪酬及绩效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薪酬制度,规范薪酬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激 励机制,优化绩效指标考核体系,确保薪酬与绩效挂钩。公司员工的薪酬包括薪金、津贴、奖金、绩效等。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公司结合年度整体盈利情况,依据员工为公司部门、项目业绩所做贡献,对员工进行年度激励。 2、报告期内,公司无离退休职工人员,无需承担相关费用。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成员均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已有的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不受任何一方牵制、管控。公司具备自己独立的采购、管理、销售、财务体系,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在业务上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竞争关系,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已承诺不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2、人员独立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等人事管理相关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及领取薪酬的情形。本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形。 3、资产独立 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设备、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运营系统,不存在依赖股东资产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对拥有的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目前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并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账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并进行了适当的分工授权,拥有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已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确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贯彻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持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经营风险相关的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