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明细如下: 无。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3% 0.0440 0.044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97% 0.0298 0.0298 法定代表人:朱年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少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凯莹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本公司 2023 年及以前未发生此类业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营业外收支净额 217,049.4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17,049.46 减:所得税影响数 32,557.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84,492.04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