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丰新材: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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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9139 证券简称:绿丰新材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公司向参股方销售甲                                2024 年新增关联方-公
商品、提供  醛、公司向(第二大股  30,000,000    7,769,743.50  司董事长担任董事和总
劳务        东)董事长担任董事和                                经理的企业,预计发生
            总经理的企业销售甲醛                                关联交易 2200 万元。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合计                  -            30,000,000    7,769,743.50          -

(二) 基本情况
(1)法人组织
名称:江西绿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1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西海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萍
注册资本:120,000,000
主营业务:中(高)密度纤维板、装饰板、贴面板、木地板、木材综合加工,家具生产,营林及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关联关系:
王丽萍持有公司股份 29.5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担任江西绿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法人组织
名称:江西安丰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万安绿森木业有限公司厂内)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万安绿森木业有限公司厂内)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叶玉宾
注册资本:12,000,000
主营业务:刨花板生产,销售;人造板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该公司 45%股份且委派一名董事。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公告编号:2024-021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无。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对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预计发生额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按照公允价值原则执行,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性也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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