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2 月至今任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销售人员 23 2 19 管理人员 19 3 17 技术人员 2 1 1 财务人员 7 1 8 员工总计 51 46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1 1 本科 13 16 专科 27 20 专科以下 10 9 员工总计 51 46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薪酬政策: 在报告期内,为符合公司快速、稳健的发展模式,公司的中高层及核心员工较为稳定,并且报告 期内公司在人员薪酬、福利等方面做出调整,确保公司能吸引、留住优秀人才。 在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员工薪酬体系和员工激励体系,完善员工职业规划制度,拓宽员 工晋升渠道,加强员工绩效考核力度,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加强了公司与员工 的凝聚力,提升公司人员的效率和积极性,增强了公司对外的竞争力。 (2)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培训系统。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 合素质,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精心制定培训计划,认真设计培训主题,开展 多层次、多方面的系统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专项业务培训、管理者领导力等全方位 培训。 (3)招聘: 公司主要为自主招聘,每年有相应的招聘计划及岗位的职责要求。每月公司会对招聘执行结果进 行分析,同时调整相应的岗位需求,为公司运营管理提供当地的配合性人才。 (4)离退休职工人数: 在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为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在主办券商和律 师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完善了公司治理工作。公司股东大会由马淑娟、马志刚、马淑红、马淑艳、房 鹿、王鹏及鹰制菓(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七个股东组成;公司董事会由马淑娟、马志刚、 马淑红、马淑艳及张璐五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胡亚敏、宋吉行、刘青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 席、职工监事代表为胡亚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马志刚、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张璐。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制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的要求,三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 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均能按要求出席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三会决 议内容完整,要件齐备,会议决议均能够正常签署,三会决议均能够得到执行。公司召开的监事会会 议中,职工代表监事按照要求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利。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会议记录等方面均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行。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 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 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独立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业务独立。 2、资产独立 公司的固定资产、库存商品等均为公司所有,公司的其他应收、其他应付及预收款项于预付款 项均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资产的情况。为防止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或 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关联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进行了规定。因此,公司资产独立。 3、人员独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目前并无在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公司与全体员工 签订了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独立负责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公司在有关员工的社会保 障、工资报酬等方面保持独立。因此,公司人员独立。 4、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一套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因此,财务独立。 5、机构独立 公司的机构独立运作,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等机构,拥有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独立的组织 机构和职能部门,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因此,机构独立。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职能部门系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设立,并按 照各自的规章制度行使各自的职能,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 公司运营的实际操作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并持续根据经营状况及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促进公司平稳发展。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大信审字[2024]第 31-0000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3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宋长发 吴文竞 2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5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5 万元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31-00005 号 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