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晟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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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三.二.(二)

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    □是 √否

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三.二.(五)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90,000,000.00                        37.50%

    作为第三人                            -                                  -

      合计                          90,000,000.00                        37.50%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临时公告索引    性质        案由      是否结案      涉案      是否形成预  案件进展或
                                                      金额        计负债    执行情况

              被告/被  2019 年6 月, 是        90,000,000.00 否          2023 年 1 月
              申请人    被告方与原                                        10 日,深圳市


                          告方签订《最                                        南山区人民
                          高额保证反                                        法院出具

                          担保合同》,                                        (2022)粤
2023-006                  约定由被告                                        0305 民初

2023-013                  向原告及第                                        14879 号民事
2023-036                  三人等指定                                        裁定书,裁定
                          的主体提供                                        本案移送至
                          反担保,反担                                        江苏省无锡
                          保涉及的主                                        市锡山区人
                          债务包括六                                        民法院审理。
                          笔由原告提                                        原告不服,上
                          供了相关担                                        诉于广东省
                          保责任的融                                        深圳市中级
                          资,被告按照                                        人民法院。
                          《最高额保                                        2023 年 3 月
                          证反担保合                                        17 日,深圳市
                          同》办理了包                                        中级人民法
                          括将持有的                                        院出具

                          公司股权质                                        (2023)粤 03
                          押及房产抵                                        民辖终374号
                          押等反担保                                        终审民事裁
                          手续。原告现                                        定书,驳回原
                          以保证合同                                        告上诉,维持
                          持续期间,被                                        原裁定。

                          告发生相关                                        2023 年 5 月
                          违约行为为                                        19 日公司收
                          由发起诉讼                                        到无锡市锡
                                                                            山区人民法
                                                                            院下达的《应
                                                                            诉通知书

                                                                            (2023)苏
                                                                            0205 民初

                                                                            4449 号》。
                                                                            2023 年 5
                                                                            月 24 日原
                                                                            告向锡山区
                                                                            人民法院申
                                                                            请解除对被
                                                                            告的保 全措
                                                                            施、原告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向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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