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通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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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他    资本公积    存股    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合计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400,000.00                        3,273,260.08                                574,107.95            -11,250,593.79  12,996,774.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400,000.00                        3,273,260.08                    574,107.95                        -11,250,593.79  12,996,774.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1,472,545.17  1,472,545.17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472,545.17  1,472,545.1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20,400,000.00                        3,273,260.08                                574,107.95            -9,778,048.62  14,469,319.41


                      上海七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上海七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上海七通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25 日成立。2016 年 6 月 29 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司,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66431669XN)。2016 年 10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简称
七通智能,证券代码 839490。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66431669XN
公司法定代表人:武荷银
公司注册资本:2,040.00 万元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8 号滨江万科中心 15 楼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营业期限:2007-07-25 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以及软件技术服务。公司主要根据客户在信息化管理方面的需求,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并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通过采用外购软件、定制开发及自主开发软件等方式将方案实施到位,帮助客户显著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公司自主开发了包括企业智能管理软件、七通精益制造软件 MES 和七通精益智能仓储软件等企业管理软件,同时也从事用友、致远等公司软件产品的方案咨询、软件销售和安装实施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决议批准报出。

1.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7 户,详见附注“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 1 户,详见附注“6、合并范围的变更”。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持续经营
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3.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50 万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50 万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50 万

3.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
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3.5.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3.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6.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3.6.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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