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2,443,664.6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4,703.68 2,631,454.45 - -
未分配利润 -25,942,586.41 -25,935,672.53 - -
所得税费用 -115,166.38 -108,510.44 - -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43,664.65 2,443,664.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36,750.77 2,436,750.77
未分配利润 6,913.88 6,913.88
所得税费用 6,655.94 6,655.94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29,126.95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734,030.00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债务重组损益 -51,229.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4,172.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18,886.9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38,388.49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38,388.49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