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 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