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3300 证券简称:利树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诸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8,500,249股,占公司股本的 33.50%,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时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8,726,750股,占公司股本的 10.10%,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方向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153,298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虞华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件,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温小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诸建华,发起人股东董事、总经理陈时升先生因给公司债 公告编号:2024-014 务提供担保导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为,不存在恶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同时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争取尽快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且目前公司暂无合适人选接替诸建华、陈时升担任公司上述职务,从而未能完成改选或另聘。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赵忠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江人旺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93,7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慧莲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不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2,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选举, 公告编号:2024-014 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