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0
徐家伟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0,000 -6,000 14,000
罗益方 无变动 核心员工 0 0
陈东亮 离职 核心员工 25,000 0 25,000
龚秀丽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5,000 0 25,000
黄幸 无变动 核心员工 50,000 0 50,000
李云锋 无变动 核心员工 100,000 0 100,000
廖根洪 无变动 核心员工 35,000 -10,500 24,500
李丽思 无变动 核心员工 30,000 0 30,000
刘珍 无变动 核心员工 30,000 0 30,000
罗灼英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5,000 -7,500 17,500
赖宇红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5,000 0 25,000
林泽曼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5,000 0 25,000
罗成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5,000 0 25,000
庞可亮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00,000 -60,000 140,000
任巧辉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5,000 -7,500 17,500
伍开红 离职 核心员工 25,000 0 25,000
闻卫英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5,000 0 25,000
徐记旺 无变动 核心员工 60,000 0 60,000
杨海堂 无变动 核心员工 30,000 -100 29,900
杨宇鹏 无变动 核心员工 200,000 0 200,000
郑桂鹏 无变动 核心员工 100,000 0 100,000
张文祺 无变动 核心员工 130,000 0 130,000
郑柳宁 无变动 核心员工 30,000 0 30,000
钟晓鹏 无变动 核心员工 30,000 0 30,000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因职位变动、离职等原因公司有 7 名核心员工发生变动,公司已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核心员工的变动对公司经营不构成影响。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业务规则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严格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各项重大决策,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对报告期内的监事事项没有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直接面向市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自主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的能力。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采购、销售部门和渠道,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公司业务独立。
2、资产独立性
公司主要财产权属明晰,均由公司实际控制和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公司资产独立。
3、人员独立性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完全独立管理,公司人员独立。
4、财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一套完整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体系,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有关的财务事项;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其他单位或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财务独立。
5、机构独立性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架构,公司机构独立。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而制定,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运营的实际操作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并持续根据经营状况及发展状况不断调整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促进公司平稳发
展。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点,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进行独立核算,保障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开展。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有效分析,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此外,公司已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大会达到 6 次,具体如下:
序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 网络投票
号 大会 审议的议案 表决的股
东人数
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 0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同意根
据公司第四届董事成员提名情况相应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与健实科创(广州)生物医药发展有限 8
公司签订<关于成立区域干细胞标准化制备营
运公司的合作协议>的议案》
3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
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
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2023 年第四次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