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9 1 0 20 生产人员 51 0 0 51 销售人员 6 2 0 8 技术人员 50 7 0 57 财务人员 10 2 0 12 员工总计 136 12 0 14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1 硕士 5 7 本科 38 48 专科 32 29 专科以下 60 63 员工总计 136 148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薪酬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等法律法规,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员工薪酬并依法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员工 个人所得税依法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符合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等 相关要求。 2、培训计划 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个人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训计划与人才培育项目,包括新员 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技能培训,通过一系列培训以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不断提 高员工专业理论与技能,培养员工与公司的感情。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培训制度,不断加强管理人 员的管理技能培训。同时,公司以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为公司未来的发 展奠定稳定基础。 3、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报告期内,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 0 人。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三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公司相关的制度 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公司的管 理和运作,并逐步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程序、表决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息披 露制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保护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及定期报告等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 实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公司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此外,监事会对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档案及财务管理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性 公司主要从事桥梁金属或非金属涂装与除湿蚀系统一体化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公司业务独立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销售、采 购、仓储、施工、研发、保障等部门及渠道,公司业务独立。 2、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选举产生, 不存在违规兼职情况。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与员工签 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公司员工 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完全独立管理,公司人员独立。 3、资产独立性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土地、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 司主要财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以其有房产、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该等情形为公司的正常经营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资产完整性的情形。公司的资产独立于股东, 与股东的资产权属关系界定明确。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4、机构独立性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设立了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各机构和部门之间分工明确, 独立运作,协调合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机构独立。 5、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有关的财务事项,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进行了适 当的分工授权;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开立了独立的基本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 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行为,公司财务独立。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 理层严格遵守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天衡审字(2024)01853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20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24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 吴云 卞元珍 签字年限 2 年 4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8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 12 元)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4)01853 号 镇江蓝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镇江蓝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舶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蓝舶科技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