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48% -0.39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44% -0.39 -0.39
江西新草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 本集团自 2023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集团自 2023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 本集团自 2023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规定,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
情况如下: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21.1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821.12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7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93.39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