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430091 证券简称:智感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东方智感(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董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智感(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获知,公司董事吴 云晓女士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19)。 由于公司知晓该事项时已超过披露时限,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补发了上述公告。目前,经公司了解吴云晓女士正在和原告积极沟通,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宜,消除不利影响。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对于上述事项未及时进行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东方智感(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