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0771 证券简称:华灿电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公司预计 2024 年全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押、保证担保、反担保等方式,预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近日,公司与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保担保”)签署了《“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公司子公司广东华灿电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灿”)与再保担保签署了《“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分别由上述公司为再保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子公司南通华灿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高分子”)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002403110019909),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作为贷款人向华灿高分子提供人民币 500 万元借款;上述借款由再保担保、关联方吴灿华、张惠华提供保证担保。 华灿高分子根据授信后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周期和笔数向再保担保支付担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保费,其中担保费率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公司、广东华灿向再保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吴灿华、张惠华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江苏华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提供担保的议案》。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4 日 住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 8 号如园商务大厦 A 座 注册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 8 号如园商务大厦 A 座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融资担保业务 法定代表人:金海彬 控股股东:江苏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财政厅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不适用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等级:A+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62,125,837.0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66,592,171.9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94,513,290.55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14.63%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14.63% 2023 营业收入:34,237,157.35 元 2023 利润总额:23,093,279.25 元 2023 净利润:17,319,959.44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灿高分子与再保担保签署《委托担保函》,根据授信后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周期和笔数向再保担保支付担保费,其中担保费率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上述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担保的发生有利于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以上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177,800,000.00 31.43%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69,800,000.00 12.34%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灿高分子与再保担保签署的《委托担保函》 (二)公司与再保担保签署的《“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 (三)广东华灿与再保担保签署的《“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