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电讯:关于预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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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0771        证券简称:华灿电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公司预计 2024 年全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押、保证担保、反担保等方式,预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近日,公司与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保担保”)签署了《“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公司子公司广东华灿电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灿”)与再保担保签署了《“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分别由上述公司为再保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子公司南通华灿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高分子”)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002403110019909),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作为贷款人向华灿高分子提供人民币 500 万元借款;上述借款由再保担保、关联方吴灿华、张惠华提供保证担保。
  华灿高分子根据授信后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周期和笔数向再保担保支付担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保费,其中担保费率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公司、广东华灿向再保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吴灿华、张惠华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江苏华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提供担保的议案》。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4 日

  住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 8 号如园商务大厦 A 座

  注册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 8 号如园商务大厦 A 座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融资担保业务

  法定代表人:金海彬

  控股股东:江苏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财政厅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不适用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等级:A+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62,125,837.0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66,592,171.9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94,513,290.55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14.63%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14.63%

  2023 营业收入:34,237,157.35 元

  2023 利润总额:23,093,279.25 元

  2023 净利润:17,319,959.44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灿高分子与再保担保签署《委托担保函》,根据授信后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周期和笔数向再保担保支付担保费,其中担保费率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上述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担保的发生有利于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以上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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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177,800,000.00        31.43%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69,800,000.00        12.34%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灿高分子与再保担保签署的《委托担保函》

  (二)公司与再保担保签署的《“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

  (三)广东华灿与再保担保签署的《“鑫科保”业务项目反担保函》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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