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尔膜业: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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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6744        证券简称:沛尔膜业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沛尔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购买产品或资产、接受  40,500,000    3,181,061.71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
料、燃料和  劳务                                                展作较为充分的预计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40,000,000    4,153,716.81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
商品、提供                                                      展作较为充分的预计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员工备用金、厂房租赁      100,000                0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
                                                                展作较为充分的预计

合计                -            80,600,000    7,334,778.52          -

(二)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 806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 购买产品或资产、接受劳务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3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发生金额

    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购买产品、接受劳务          500 万元

    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购买产品或资产、接受劳务        3000 万元

    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购买产品、接受劳务          500 万元

      宜兴市逸尘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产品                50 万元

                合计                            -                  4,050 万元

2.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发生金额

    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1,500 万元

    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500 万元

      昆明海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1,000 万元

      江苏聚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500 万元

    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500 万元

                合计                            -                  4,000 万元

3. 其他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发生金额

                刘琴                      备用金往来                5 万元

              蒋震宇                      备用金往来                5 万元

    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                  0

                合计                            -                    10 万元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        与公司关系

                                                    类型

 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    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东  有限  其法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司                                      责任

 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    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东  有限  其法人为公司实控人妹夫
            司                                      责任

 昆明海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东站董家湾二机器厂  有限      其法人为公司股东

                              14 幢烟机大楼 6-1 号    责任

 江苏聚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宜兴市高塍镇高遥村    有限      其法人为公司董事

                                                    责任

 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    宜兴市高塍镇高遥村    有限  其法人为公司实控人弟媳
            司                                      责任

  宜兴市逸尘贸易有限公司    宜兴宜城街道宜北路 126  有限      其法人为公司董事

                                      号            责任

          刘琴              宜兴高塍镇尚村 71 号    -          公司职工监事

          蒋震宇            宜兴市高塍镇高塍村官顶    -          公司职工监事

                                    桥 13 号


                                                                                  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因无需回避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分之二,董事会成员同意直接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 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 2024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2. 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接受劳务,预计 2024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3. 公司向关联方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 2024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4. 公司向关联方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接受劳务,预计 2024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5. 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 2024

                                                                                  公告编号:2024-013

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6. 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或资产、接受劳务,预计2024 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7. 公司向关联方昆明海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 2024 年累
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8. 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聚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 2024 年累
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9. 公司向关联方宜兴市逸尘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产品,预计 2024 年累计发生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 万元。

  10. 公司向关联方刘琴提供备用金,预计 2024 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万元。
  11. 公司向关联方蒋震宇提供备用金,预计2024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12. 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厂房以作办公使用,双方约定,公司承诺在租赁期内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优先委托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产品加工,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承诺在租赁期内予以免租,租赁期内,由公司承担所租厂房的装修及修缮费用。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沛尔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沛尔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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