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在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商务部经理。 朱丹凤,女,198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14 年 3 月 3 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董事会秘书。职业 经历:2013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环亚国际教育英语教师。2014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物润船联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及管理人员 12 1 4 9 销售及运营维护人员 53 2 34 21 技术人员 31 1 13 19 财务人员 13 0 5 8 员工总计 109 4 56 57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1 1 本科 41 18 专科 63 35 专科以下 4 3 员工总计 109 57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资指导意见制定员工薪酬,缴纳五险一金,发放员工福利。公司 一直十分重视员工培训、发展和企业文化的培养工作,制定了系列的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员工培训工 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企业文化理念培训、新员工试用期岗位技能培训、在职员工业务与 管理技能培训、管理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不断提升公司员工素质和能力,提升员工和部门工作 效率,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员。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变动情 职务 期初持普通 持股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 况 股股数 数 赵衍维 无变动 副总经理 342,000 0 342,000 王钦才 无变动 系统分析师,深圳分公司 342,000 0 342,000 技术负责人 曹秋芳 无变动 董事、副总经理 342,000 0 342,000 朱丹凤 无变动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581,300 1,213,363 1,794,663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无。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后,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组成的比较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总经 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新增了《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修订了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程序、表决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较为规范;公司重要决策的制定能够遵照《公司章程》 和相关议 事规则规定,通过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均能按照要求出席相关会议 ,并履行相 关权利义务;此外,机构派驻董事为公司提供融资建议及协助、完善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公司财务管 理指导建议及监督公司总体运营情况并为公司整合资源提供协助;与董事会共同发挥监督管理层,更 好地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 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 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独立从事业务经营,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业务结构完整,独立开展业 务,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正常 经营运作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的研发、供应、销售等体系,拥有独立的专利权。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动关系、人事、薪资管理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专利权等无形 资产。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誉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 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股东完全分开,所有机构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自主 设置,不存在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算、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 税人,独立在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综上所述 ,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直接面向市场自主 经营的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经认真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创立大会以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从报告期内召开 的二次股东大会、三次董事会、二次监事会的情况来看,公司能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三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召开“三会”,未发生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但因股份公司成立时间尚短, 还存在以下几方面尚需进一步改进: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内控制度还需在 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司将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相应补充完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细化,为公司健 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管理基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培 训。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程度还有待进一步 加强,且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不断完善和出台 管理法规、制度,对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对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管,公司需进一步加强上 述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证券常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其勤勉尽责意识、规范运作意识和公司 治理的自觉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从制度上为股东提供了保护,规定了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 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建立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但因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短,仍需要管理层在实际运 作中不断深化公司治理理念,加深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的有 效运行。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