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7698 证券简称:新维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4,910.14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96,512.44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7,418.56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9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1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公告编号:2024-007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K-70 房地产业 A-01 农、林、牧、渔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6,491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55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89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公告编号:2024-007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泽民,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波,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宗佩,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 14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4 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1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4.5 万元。 审计费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告编号:2024-007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