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食品: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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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6,000,0  0      6,000,000  30%

 谅  事 、        6 月    5 月 14 5 月 13 00

      总 经                  日      日

      理 、

      董 事

      会 秘

      书

曲绵  董事  男    1970 年 2021 年 2024 年 62,500  0      62,500    0.3125%
 凯                4 月    5 月 14 5 月 13

                            日      日

刘平  董    女    1976 年 2021 年 2024 年 62,500  0      62,500    0.3125%
 英  事 、        7 月    5 月 14 5 月 13

      财 务                  日      日

      总监

施龙  董事  女    1988 年 2021 年 2024 年 0      0      0          0%

 珍                7 月    5 月 14 5 月 13

                            日      日

贺言  监 事 男    1980 年 2021 年 2024 年 0      0      0          0%

 浩  会 主        8 月    5 月 14 5 月 13

      席                    日      日

王忠  监事  男    1966 年 2021 年 2024 年 0      0      0          0%

 线                3 月    5 月 14 5 月 13

                            日      日

于文  职 工 女    1971 年 2021 年 2024 年 0      0      0          0%

 青  代 表        5 月    5 月 14 5 月 13

      监事                  日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于录章与于豪谅系父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0                0                0              10

生产人员                          57                0                2              55

销售人员                          5                0                0                5

技术人员                          9                0                0                9

财务人员                          8                0                0                8

    员工总计                    89                0                2              87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1

            硕士                                        1                          1

            本科                                        8                          8

            专科                                        14                          14

            专科以下                                      65                          63

          员工总计                                      89                          87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人员变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职职工 87 人。公司的员工队伍基本稳定。

  2、员工培训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对在职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的提升都制定较为
  完善的制度,在实践中培养员工的岗位技能。

  3、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等。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地方相关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政府机构推行的社会
  保险计划,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的社会保险。


    4、公司实行员工聘任制,无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变动情况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股  持股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
                                              数                              数

  于录章    无变动      董事长        612,500          0              612,500

  于豪谅    无变动      董事、董事会  6,000,000        0              6,000,000

                          秘书和总经理

  刘恒礼    无变动      质检部部长    0                0              0

  张道友    无变动      纪检部部长    0                0              0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无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公司运作规范化、制度化。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良好运行,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三会”并作出有效决议;公司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行,经营决策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1、 业务独立

  公司独立从事业务经营,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销售体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和独立的技术开发队伍,业务发展不依赖于或受制于控股股东和任何其他关联方。

  2、 资产独立

  公司具备与经营业务体系相配套的资产。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场所。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 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 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5、 机构独立

  公司机构设置完整。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公司组织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就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研发管理、营销管理、原料采购、行政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所有环节,形成了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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