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迈科技: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3213        证券简称:翼迈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徽翼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2024 年公司拟向关联    1,000,000          341,604  根据实际需要,预计公
料、燃料和  方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                                司向关联方增加采购

动力、接受  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劳务        不超过 100 万元。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合计                  -            1,000,000          341,604          -

(二) 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4-006

名称: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北路 73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北路 73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辉
实际控制人:郭春雷
注册资本:5298.02 万元
主营业务: 文化领域内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艺术品的设计、开发、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推广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 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示展览服务;电子商务的设计、开发、推广、服务;停车场服务;票务代理;食品的研发、加工、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厨房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五 金、交电、百货、皮具、纺织品、普通机械及配件、珠宝首饰、玉器、金银饰品的销售; 农副产品的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茶叶、烟的零售、茶叶的分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郭春松持有公司 51.1395%的股份,郭辉持有公司 33.1332%的股份,郭春松持有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51%的股份。郭春雷与郭春松系同胞兄弟关系,郭春雷系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辉与郭春雷系父子关系、与郭春松系叔侄关系;郭栋与郭春松系父子关系、与郭辉系堂兄弟关系;公司董事宋广勤与郭春松系夫妻关系、与郭栋系母子关系;公司董事仇雪与郭辉系夫妻关系。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

                                                                                  公告编号:2024-006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春松、郭栋、宋广勤、仇雪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中涉及定价的事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将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必要的、合理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翼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安徽翼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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