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8916 证券简称:金舟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6,273.58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1,308.25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236.42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 家
公告编号:2024-003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J 金融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56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211.1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 亿元,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24-003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爱民,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7 年起从事注 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政,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大型企业、高校、银行和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刘志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03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13.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3.8 万元。
审计收费情况,其定价是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并和公司友好协商基础上的定价,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二)《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